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等文件规定,我委对下列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组织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截止期详见公示中对应企业栏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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