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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函
发布部门:市场处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31 10:19:03

中安亿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我委收到涉及你单位的问题反映,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机关2021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核查工作的通知》对你单位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在核查期间提供相关核查材料。202146日,我委向你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202158公告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委提供相关整改材料,视为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本机关拟撤回你单位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行政许可
我委组织人员向你单位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经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你单位未予签收。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杭州市市民中心D座2406(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1-87020712。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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