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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市场处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11 16:41:16

 

勘察设计单位: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务必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http://kcsj.zjjs.gov.cn/ /”,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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