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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杭州恩泽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发布部门:市场处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2-27 15:09:29

 

各区、县(市)建设局,管委会:
经查,杭州恩泽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申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决定对杭州恩泽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根据《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09〕111号),决定对杭州恩泽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实施信用扣分。
特此通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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